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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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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445 更新时间:2022年02月11日09:17:04 打印此页 关闭
    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

    京建法〔2022〕1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京建法〔2018〕2号)进行了修订,修改为《北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并重新发布,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         

      (联系人:单科华;联系电话:55597470)



      附件 :《北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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