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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劳务用工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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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392 更新时间:2022年12月29日15:18:21 打印此页 关闭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劳务用工保障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2〕461号

    各有关单位:

      元旦春节临近,为保障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有序施工,做好劳务人员离京、返京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各施工项目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和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人员进场应第一时间在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实名制平台)办理进场登记,人员离开现场应及时办理退场登记,保证平台中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

      各施工单位要提前掌握留京人员信息,做好生活服务保障和人文关怀,确保留京人员度过一个平安、温馨的节日。

      节后人员返京工作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发布的最新政策执行。各施工单位可“点对点”运送劳务人员返京。

      二、科学组织今冬明春劳务用工保障工作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根据工程进度及建设单位需求,提前制定春节期间施工安排,合理安排、科学组织劳务人员分批次错峰离京。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提前与建设单位、分包单位协商,确定节后复工时间,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和进度,制定劳务人员返京工作计划,做好劳务用工储备方案。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充分发挥企业劳务合格分供方的劳动力储备及调配作用,建立劳务应急储备队伍。各单位应结合近年来现场劳务管理、实名制备案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对本单位合格分供方名录进行再梳理,优选管理规范的劳务企业进入名录,剔除小、散、差的施工队伍。

      三、做好项目用工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各项目总包单位应按要求通过市实名制平台“调查工作”统计上报留守人员及节后返京情况,并于2023年1月10日前通过平台反馈。

      (联系电话:010-55598036、010-55598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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