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防水工程质量管控,有效降低渗漏缺陷隐患,提升住宅工程品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群众买房放心、居住安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住宅工程防水施工和渗漏防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按照下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住户的切身感受出发,进一步聚焦防水施工关键环节和渗漏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提升住房工程防水质量的重要意义,以更高标准、更有效措施深入推进防水施工和渗漏防治工作,推进防水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确保防水工程不滴、不渗、不漏,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要加强《指南》的宣贯,健全防水施工质量控制体系,明确渗漏防治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建设、施工、监理“铁三角”防水质量治理体系,建立分工合作、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协同治理体系。
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防水质量责任的落实情况,加强对防水工程施工质量及淋水、蓄水试验工作的监督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按相关记分管理办法进行记分处理,并纳入市场行为评价系统。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