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地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规范》(DB11/T2330-2024)要求,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市场秩序,明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责任与行为准则,强化行业自律余诚信建设,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与社会信誉,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在2016年修订的《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自律公约》,作为同步制定《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会员诚信承诺书》的基础资料。
修订后的《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已于2025年7月25日第七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正式发布。原2016年修订的《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同时废止。
《自律公约》共六章二十五条,涵盖总则、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奖励与惩戒、附则。其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行为规范三个“十不准”》,从监理单位守法经营、项目监理机构履职尽责、监理人员廉洁自律三个维度,细化行为禁止性要求,为行业主体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引。
《自律公约》由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协会联系。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2025年7月28日